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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

作者:未知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文章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26日 【字体:

 一、关于新旧考试计划中新旧课程替代的说明

  1、本计划简编中的专业考试计划表为新旧专业考试计划的对照表。

  2、按照原计划考试通过但已被调整的课程,可根据新旧计划对照表中的课程对应关系进行替代。无替代课程的(除另有说明外),原课程记入毕业档案,不再替代新计划中的其他课程。

  3、除原公共政治课外,其他替代课程仅限于本专业原计划中已经通过的课程。

  二、关于“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的说明

  新计划相关专业中开考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课程,全省不统一组织考试。请考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或原《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三、关于“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考试的说明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四、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后,有关课程的免考说明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 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五、关于实践环节课程考试的说明

  (一)实践环节考核的内容一般有: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如外语听说、美术技能)等。考生参加实践环节考核需到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

  (二)新旧计划中课程替代原则上对“含实践”课程作以下要求,各学校可视各专业具体情况另行提出考核要求。

  1、以下情况对实践环节不作要求:

  (1)旧计划课程没有实践要求,新计划课程有实践要求的;

  (2)旧计划课程有实践要求,新计划课程没有实践要求的;

  (3)新旧计划课程均有实践要求,且课程内容差别较大的(由主考学校判定),无论考生是否通过旧计划实践考核,均不需参加新计划实践考核;

  2、以下情况考生需通过新计划课程的实践考核:

  新旧计划课程均有实践要求,且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由主考学校判定)。

  六、关于报考条件的说明

  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没有专科学历的考生,可以报考自学考试的本科段,但在领取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提倡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监所管理、护理等专业)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七、关于停考专业的说明

  部分专业已停考,考生可转入本简编指定的相应专业继续参加考试,也可自行选择专业转入。

  八、关于学位的说明

  考生若申请学位,须符合主考学校对外语以及其他学位课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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